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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缓批34项电力、煤炭等项目
作者: 来自: 发表时间:08-04-25 浏览:
       
  

 

水利部缓批34项电力、煤炭等项目


  我国水土保持执法不手软,水利部从严控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对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二期扩建工程等34项不具备开展前期工作条件的电力、煤炭、煤化工、电解铝等项目,实施了缓批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要求,工程建设项目要实现水土保持审批。去年,水利部印发了《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划定13条红线,明确对陡坡开发等10种情况的水土保持方案不予批准,对3种情况的水土保持方案不予通过技术评审,有效遏制了不符合政策法规项目盲目立项建设的势头。
  据悉,2007年全国共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21万个,其中,国家大型开发建设项目260个,涉及防治责任范围112万公顷,计划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资金650亿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稳步推进,有效促进了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全年共验收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4100多个,其中国家重点项目46个。全年共组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4.9万次,检查开发建设项目4.6万个,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7000多起。

 

(信息来源:中国经济网 200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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