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政府提出向水电行业提前退还增值税的法律草案
据当地媒体4月21日报道,秘鲁政府向国会递交了一份法律草案,将增值税提前退还体系的实施范围扩展至拥有水电建设项目的企业。这项提案规定,那些投资期超过四年的水电项目可以享受该法律草案给予的优惠。那些至颁布该法律时止已经签署最终水电租借合同的企业,如果尚未投产运营的,可以享受该法律草案给予的优惠。法律草案文本规定,从该法律生效时起,无论工程是否开工,对于物资进口和采购、服务和工程合同等缴纳的增值税,均可享受提前退还优惠。
秘鲁政府认为有必要推动水电站的建设,因为这有利于从水电的低成本中受益。这个由共和国总统托雷多和部长会议主席库金斯基共同签署的提案指出,另外水电是一种再生资源,无污染性。
该草案指出,截止目前能源和矿业部已经批准了11个水电站租借项目,但只有一个即利马El Platanal项目即将得到落实。从这个意义上解释说,限制水电项目发展的一个阻碍是,四至四年的时间内不能退回增值税给投资者带来的高额的融资成本。
并强调说,“考虑到这种形势,有必要将水电投资者也列入享受提前退还增值税的行列”。据政府介绍,秘鲁发电行业由以Camisea天然气为能源的热电站和以水资源为能源的水电站组成,从安装能力的角度来看,双方各占50%。该草案指出,但是从发电量来看,水电占80%,火电占20%。
(首发子站:驻秘鲁经商参处子站 2006.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