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为何总是反对水电开发?
——评《南方周末》再次刊发记者曹海东的《西南水电为何疯狂 危害生态后患无穷》
继4月3日《南方周末》发表质疑水电开发的《西南水电大跃进:相当于八个三峡工程筹建》文章,我曾经写了一篇《妖魔化水电,无知、偏见还是别有用心?》的文章予以批驳之后,4月10日《南方周末》再次刊发记者曹海东的《西南水电为何疯狂 危害生态后患无穷》文章(下称南文)。然而,文章中一些说法用该记者自己的话说,真是有点令人“瞠目结舌”。
文章一开始就说,“现有的长江流域管理规划无法约束各大水电公司的行为,是西南水电大跃进的根本原因,而新规划在2009年才会修订完毕。”
南文引用的是翁立达的话:“西南水电现在疯狂上马,是因为国内正在使用的旧长江流域管理规划无法约束水电公司的行为,而新的长江流域管理规划将在一年后才能完成。在此之前,长江上游如此巨大的水电开发规模将给长江上游各个地区的环境和居民的生活产生严重的影响。”
这种说法是不负责任的,也是没有根据的。因为长江流域管理规划是一种综合的规划,并完全不能用来具体指导长江流域水电开发工作。真正能够用来指导长江流域水电建设的,是长江流域水电开发专项规划。这些专项规划是在十几年前,根据现有的长江流域综合规划,由国家专门的水电管理部门制定和批准的。目前,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全世界水资源矛盾的加剧,国家对江河流域的管理要求确实需要有所变化。最近,负责长江流域综合规划的水利部门,认为原来制定的长江流域管理规划需要进行部分修订,目前正在开展修订原有的长江流域综合规划的有关工作。
奇怪的是,既然是“新的长江流域管理规划将在一年后才能完成”,该记者和翁先生又凭什么会确信新的长江综合规划一定会对现有的长江流域水电开发专项规划加以限制呢?众所周知,由于全世界温室气体排放问题的压力,2002年世界可持续发展高峰会议以来,水电开发已经越来越得到全世界的重视和支持。2004年联合国在北京专门召开了“水电与可持续发展研讨会”并发表了支持水电开发的《北京宣言》。在此基础上,2006年的《世界水资源的报告》第七条几乎是全文照搬地引用了《北京宣言》的有关内容,重复对水电开发的支持态度。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如果不出意外,我们新修订的长江流域综合规划,不仅不会限制现有的水电开发规模,而且还应该加大水电开发的力度。
我的这种说法并非没有根据,最近美国就因为节能减排的需要,重新掀起了小水电的开发热潮。再说,假设新修订的长江流域综合管理规划,真的和原有的专项规划发生了巨大的矛盾,也必须还要通过政府管理部门的协调加以解决。
在没有公布新规划的具体内容的情况下,翁先生和这位记者凭什么就预言“在此之前,长江上游如此巨大的水电开发规模将给长江上游各个地区的环境和居民的生活产生严重的影响”呢?难道我们现有的长江规划的目的,就是要破坏环境和严重影响人民生活吗?
南文说,“相比财大气粗的水电公司,还要靠国家掏钱才能搞规划的长江水利委员会不得不‘落后’,直至2007年国家才启动新一轮的长江流域综合管理规划的修订,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
这种说法具有明显的逻辑错误。首先,水电公司再财大气粗也没有权力制定规划。其次,“国家掏钱才能搞规划的长江水利委员会”也从来没有“落后”过。请注意,修订规划,并不是以前没有钱制定规划。再有,“2007年国家才启动新一轮的长江流域综合管理规划的修订,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的原因,并不能说是因为钱少。显然,按照《南方周末》此文的逻辑,如果真要是钱少,似乎就更没有必要去重新修订规划了。
南文说,“正因如此,水电公司拼命在流域综合管理规划完成之前,按照上个世纪90年代长江水利委员会的规划设计,上马水电站。”
按照我国2020年达到水电装机3亿千瓦的规划要求,我国每年至少要投产1000到1500万千瓦的水电。我国长江上游的水电站,目前只有极少数进行了开工建设。尽管有大量的水电资源亟待开发,至今国家有关水电和环境监管部门对水电建设项目的审批还是相当的严格。例如,去年一年,全国经国家发改委核准的大型水电项目只有260万千瓦,还不到一个三峡工程的1/7。难道这就是“拼命在流域综合管理规划完成之前”“上马水电站”的表现吗?其实,我们国家积极开发利用水电,不仅符合世界可持续发展的大趋势,而且也完全是科学、有序、正大光明的,根本就没有必要“拼命赶在”什么之前“开发水电”。
南文说,“水电公司按照原规划采取的做法可谓来势凶猛,连原水利部部长汪恕诚在2007年‘长江论坛’上也对此表示:‘下手太狠了,每一米都不放过。’毕竟,国际通行惯例是河流开发利用率一般不超过40%,跨流域调水不超过20%。”
对于这种说法,我也觉得可信度不高。汪恕诚原来就是电力部最后一任专门负责水电的副部长。应该说对所有的水电开发规划,他都是最高负责人。即便是以前的规划存在什么不足和问题,他也有权利和义务去更正。可以说除了在他调走之后出台的怒江水电开发规划,所有国家水电规划都是他领导下的作品。
而所谓“国际通行惯例是河流开发利用率一般不超过40%”的说法,也是不准确的。我已经在很多地方写文章,强调注意水资源的利用率与水资源开发率的区别。请问那些根本就分不清水资源开发与水资源利用的区别,就大肆宣扬河流水资源的开发率也不能超过40%的人士,能不能讲出道理来?或者拿出哪一个具体的国际规定来支持自己的说法呢?
事实是,通常情况下,河流系统用水的70%会变成污水,返回到河流里。因此,一旦河流的用水率超过40%,大约就会有28%的污水进入河流。这样原来剩下的60%河水里大约就会含有一半的污水。这就会对河流的生态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国际上对水资源的利用率不宜超过40%的限制原因就在于此。而对水资源的蓄水开发,因为只是一种储备性的开发,不仅不应该有什么限制标准,而且很多情况下还可能是越高越好。由于在业内一直没有明确地强调过水资源开发和水资源利用的区别,很多水利专家包括我自己也经常会犯这种误用“开发与利用”表示利用的错误。
南文说,“目前水电公司的开发模式是“下一级库尾接着上一级大坝”,江河变成了一个个“平湖”,那些以前在急流和中、浅水环境中生活的鱼类,将无法适应库区的静流深水环境。”
这又是歪曲水电的说法,其实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所有水电站水轮机出水口,往往必然就是一片激流浅滩。不信去看看,过去只能在长江上游产卵的中华鲟,现在已经在葛洲坝的下面建立了新的产卵场。
南文说,“密集的水电开发还会破坏许多人文历史景观。目前西南水电的开发涉及到世界遗产3处,国家自然保护区12处,国家风景名胜区13处等。金沙江阿海以上的梨园、两家人、上虎跳峡(龙蟠)三个电站均位于三江并流世界遗产区内。若按规划中的水电站开工建设,一些曾经被誉为中国鬼斧神凿般的历史文化景观,将会随着水电站,慢慢沉入水底。”
据我所知,按照原有规划即便开发完了水电,虎跳峡也根本不可能被淹没。人们可能不了解,水电开发根本就不是全流域的淹没,不管是任何景观,只要我们觉得需要保护,都可以通过适当地调整水坝的高度和位置达到保护的目的。就像当年的“三峡将被淹没”炒作得十分热闹,建成之后大家都看到了,不仅三峡都还健在,而且还形成了更加美丽的小三峡。三峡大坝本身和周围也形成了炙手可热的重要景观。
南文说,“长期研究地质的四川省地矿局区域地质调查队工程师范晓说,目前规划的河流水电站基本都在地震活跃地带上。岷江流域有龙门山地震带,大渡河流域与雅砻江流域有炉霍-康定地震带,金沙江流域有东川-嵩明地震带、马边-昭通地震带、中甸-大理地震带等。在范晓看来,这些水电站在建设过程之中,极有可能诱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如此,未来水电工程的维护成本将很高。”
这是一位公众熟知的反对建坝的地质学者,发表过很多“专业”的反坝意见。我已经多次专门写文章批驳过他的“专业”谬论。以怒江地区为例,怒江现在就是因为江水湍急不断地深切河谷,为了适应河谷的变化,两岸不断地要发生崩岸和滑坡。怒江水电建成之后,江水的能量将被用来发电,河谷不再被深切,两岸的崩岸和滑坡最终将从根本上得到减轻。关于地震,我只想提醒这位记者注意一个问题:日本的东京、美国的旧金山都是地震高发区,他们敢在那里建高楼,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在山沟里建设水坝?一些更具体的理由,可以去查看有关驳斥范晓的文章。
南文说,“而对于动辄几百米的大坝高库,长期研究垮坝威胁的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力学所总工程师刘树坤则有几分担心:如果一座100米高的大坝垮坝,水头可达50米,速度可达30m/s,‘房毁人伤’,普通河水比较急时才达到3m/s左右。”
我需要先更正《南方周末》的一个说法,刘树坤先生已经退休8年之久,如果我们国家没有编外总工程师的设置,他早已经不能再算是什么总工程师了。而且,《南方周末》重复他所列举的这些数据,也不知道想要说明什么问题。要知道对于我们水电工程而言,即使20米高的大坝,我们也要保证它不能垮坝。而且,坝的建设高度越高,安全度要求越高。全世界的实际情况也都是水坝越高,垮坝率越低。
南文说,“中国社科院环境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郑易生研究员多次在怒江水电站问题上振臂高呼,希望决策层慎建。他颇带几分遗憾地说,中国目前已经有了三峡等几个大型水电站,为何不仔细观察研究这几个工程的实际情况,然后总结经验再定夺是否上马其他水电站?为何现在这么慌忙上马?”
强调一个社科院的研究员的“振臂高呼”能说明什么问题呢?中国不仅建了三峡等几个大电站,还建了丰满、新安江等经历了半个世纪考验的大电站。全世界早就建成的大型电站就更多了。为什么研究员不相信以前的电站的实际情况已经被充分总结过,而且一定会对现在的水电建设者有所帮助呢?研究员为什么不去总结完全可以总结的经验,而非要“振臂高呼”呢?
南文说,“翁立达以黄河为例解释,黄河最多的年均来水量在500多亿立方米,但是近年急剧减少到300多亿立方米,而目前已经建成的水库库容已达600多亿立方米,‘全部装进去都装不满’。长江也可能面临这种情况。翁立达清楚记得,2006年长江三峡蓄水蓄了一个多月,这出乎很多人的意料。如果按照原有的规划长江上游的水电站全部建设起来,那么在9月、10月之时,长江三峡基本蓄不满水。加之,目前长江上游的水电开发都是不同的法人主体,利益冲突严重,‘到时肯定要抢水’。”
记者的这种解释的方法特别有欺骗性。因为,我们从来没有要求水电站建成之后,一定要一次性地蓄满水。例如,我国黄河的水资源比较紧张,黄河上的龙羊峡水电站,建成20多年了,至今还没有达到过最高水位。美国科罗拉多河上的水电站具备了年径流量的4倍的蓄水能力。按照记者的逻辑,科罗拉多河的水电站一旦蓄水,还不得是4年河流都没有水了?然而,事实上水电站是要人来控制的,它仅仅是把河流的管理权交给了人类。没有水库我们无法调节水资源,只能听天由命,但是建了水库之后,如果需要我们也完全可以模拟自然状态下的河流进行管理。因此,河流上的水库蓄水能力高于年径流量是大有好处的,可以实现河流水资源的多年调节。遇到丰水年多蓄一些水,遇到枯水年多放一些水。
所谓抢水的说法,我不知道下游电站怎么才能与上游电站去抢水?此外,即便是上游电站把水“抢”走了,只要它发电,它就必然要把水放下来。
南文说,“2006年9月到11月间,长江口连续遭遇三次咸潮袭击。咸潮沿着河道进入内陆,则会导致用水企业设备氧化、腐蚀,土壤盐度升高,甚至直接危害农作物。这种损失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这种说法是有可能的。我们知道,2006年我国的长江上游遭遇到了特大的高温和干旱,幸亏我们已经有三峡工程储蓄了上一年的一部分水,所以才会在2006年的前段时间没有把干旱的严重影响传播到下游。到了9至11月间,三峡水库的储水已经消耗得差不多了,为了保证下一年使用,可能会在适当时机补充蓄水。这样必然造成下游的缺水。应该说明的是,如果没有三峡等水电站的蓄水调节,2006年的咸潮威胁可能就会发生在炎热的夏季,而且肯定会更严重、更致命。此外,如果我们能够建有更多水电工程,让长江具备了跨年度的调节能力,我们才有可能从根本上避免这种枯水年的灾害。这才能体现出流域的水库蓄水量高于河流年径流量的跨年度的生态保护作用。很显然,解决这类问题的根本出路,恰恰在于尽快完成西南地区(长江上游)的水电开发,实现人类对河流水资源时空分布的调控。否则,即便“这种损失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我们也束手无策。
(来源:云电新闻网 张博庭 2008.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