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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发布2007年电力安全监管报告 存在6个问题
作者: 来自:电监会网站 发表时间:08-08-05 浏览:
       
  

     国家电监会近日发布2008年第4号监管公告——《2007年电力安全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07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电网事故、没有发生特大设备事故、没有发生垮坝、洪水漫坝等灾难性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全国电力系统及电力设备基本安全可靠,运行稳定,电网事故和设备事故较2006年有大幅下降,电力人身伤亡事故较2006年有所减少,基本实现了2007年电力安全生产目标。

    《报告》指出,2007年,电力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积极开展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大力推进电力应急管理,圆满完成了迎峰度夏和党的十七大等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供电任务,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提供了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

    《报告》指出,2007年电力安全生产虽然保持了总体平稳态势,但也存在着以下六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一是电网大面积停电的风险依然存在。电网结构总体仍比较薄弱,部分地区电网规划和电源布局不尽合理,一些受端电网缺乏必要的电源支撑,配电网设备陈旧老化、供电可靠性差;部分输变电设施建设标准偏底,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足。

    二是燃煤供应紧张对电力安全带来一定影响。全国发电用煤总体产量不足,电煤价格持续上涨使火力发电生产成本增加,缺煤停机时有发生,电煤质量下降致使发电设备损耗增加,发电设备可靠性降低。

    三是影响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的问题仍未根本解决。大量工程分包转包,压工期、抢进度,安全措施和经费投入不足现象较为普遍,给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带来隐患;部分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地质条件复杂、施工难度较大的水电建设工程的安全风险控制和安全投入不能满足工程需要。

    四是水电站大坝安全运行存在隐患。个别企业大坝投入运行后未按规定办理注册;部分大坝安全监测等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泄洪设施存在缺陷;有的企业将大坝安全管理工作外包,以包代管;一些企业大坝应急预案针对性、可操作性相对较差,预案不能满足大坝应急工作需求。

    五是电力应急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尤其是应对强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和协调统一的应急联动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培训和宣传工作还需深入开展。

    六是地方和外资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薄弱。部分地方和外资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得不到认真执行,尚未形成系统的可靠性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个别电力企业甚至还未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针对上述问题,《报告》提出了加强安全监管七项建议:

    第一,切实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水平。深入做好系统稳定性研究,加强电网规划,优化电源布局,适当提高输电线路设防标准,加强城市和重要用户自保电源配置,加大配网建设和老旧设备改造力度,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提高电力系统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二,积极推进电力安全应急管理。加快电力应急信息指挥平台、通讯保障等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综合应急指挥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演练的实效性和指导性。加强协调,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电力应急预警预测,健全、细化预防灾害事故的应急机制。加强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三,努力提高电力二次系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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