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根据水利部新增四川2008年度水土保持中央投入9500万元的有关要求。拟安排实施的资中等50个项目县必须在12月底前完成小流域初设报告的修改报批工作,同时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务必确保在2009年3月前完成工程任务。省上将按照水利部的要求,实行建设情况周报制,各项目县要与省签订责任状。
按照会议部署,全省除5.12地震39个重灾县,以及成都的7区、郫县外,其余18市(州)(除广元、绵阳、德阳)的132个县(市、区)纳入2009-2011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储备项目范围。会后,将立即组织编制全省2009-2011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12月底前完成该项工作并报送水利部审核。要求各储备县务必于12月15日前提交有关资料,并落实专人在编制阶段随时配合,保证该项工作的按时完成。会议还要求各市(州)在项目安排上要统筹安排,创新思路、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形成规模。要从坡耕地水土综合整治、大示范区建设、清洁小流域、科技示范园区、生态修复、少数民族集聚区水土保持等方面考虑项目区布局,集中力量解决多年想办而没有办成的事。各市(州)要在12月1日前将项目区安排思路报省。
据悉,我省2009-2011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总投资预计将达30亿元,小流域综合治理中央补助将提高到25万元/平方公里。